法輪功與觀光形象 縣長﹕研議兩全之道
莒光樓是金門最具指標性的景點之一,但近年來迭有民眾反映,有些成員的行為妨礙到遊客的權益,為避免進一步影響地區的觀光形象,縣長陳福海特別要求業管部門應研議解決,除了要保障其表達訴求之權益,也要用包容的氛圍,為遊客和法輪功成員建構友善的環境。
陳福海說,有鑑於法輪功成員於重要景區宣揚理念已為當前台灣民主常態,因此,若以妨礙交通、妨礙安寧、違反集會遊行法等處理,恐會招致打壓言論自由之爭議;所以,在作法上,他認為仍宜完善事前溝通,透過柔性訴求,請其在不妨礙遊客參訪前提下在特定區域活動,應較為允當。
對此,縣府觀光處先前也會同縣警局至莒光樓週邊進行現場會勘,也達成了幾項共識,包括由莒光樓景點管理人員依據場地借用規範先行對法輪功人員採柔性勸導,請其退出景區以外之區域活動;另警察局派出所員警也會加強巡邏,如有妨礙遊客權益之情形會立即取締制止;而有關法輪功成員每日早上置放於莒光樓入口兩側之廣告刊物,若經柔性勸導無效,將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及27條第2款規定〉開立告發單,直到改善為止。
縣警局另指出,因囿於現場外係屬私人土地,尚難覓法輪功成員會接受之適當地點,現階段只能由觀光處依管理權責賡續監管,如發現有構成違反廣告物管理辦法或廢棄物清理法之情形,即通知環境保護局立即處理。縣警局金城分局也會配合每日派員加強巡邏,遇有法輪功人員騷擾觀光客之行為,將即予制止,如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等情,則依法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