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資源回收換好禮日程排定
本縣自民國97年1月1日起,配合環保署推動垃圾不落地及強制分類工作,民眾需將家中垃圾分成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及廚餘3類,並按規定排出,為加強民眾回收觀念,養成能定期將資源回收物排出之習慣,環保局將於本年度巡迴各鄉鎮辦理十場次之「資源回收物資兌換好禮活動」,歡迎民眾屆時將家中使用完畢之資源物資帶至現場,依資源回收物之數量及項目進行兌換。
環保局指出,為提供更多元之回收管道,加強民眾回收觀念,使資源妥善回收再利用,以提昇本縣資源回收成效,特辦理鄉鎮巡迴「資源回收物資兌換好禮活動」,並加強傳達資源回收政策觀念與教導各項回收物辨識與回收方法,有效落實至民眾生活之中。
環保局將於本年度辦理十場次之「資源回收物資兌換好禮活動」,並於各鄉鎮巡迴,其中上半年將舉辦之五場次(下半年之兌換時間、地點將另行發佈)兌換時間地點如下:
金沙鎮:4月11日上午9時至12時在金沙鎮公車站。
金城鎮:4月14日上午9時至12時在金城鎮公所前方廣場。
金湖鎮:4月15日上午9時至12時在金湖鎮公車站。
金寧鄉:4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在古寧頭林厝和平廣場舉辦(配合2016年石蚵小麥文化季活動設置攤位辦理)。
烈嶼鄉:5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在烈嶼鄉卓環國民小學。
環保局表示,活動之兌換基準為:水銀體溫計1支、廢乾電池(含鈕釦型含汞電池)1公斤、廢光碟片1公斤(約60片)、日光燈管10支、燈泡20顆(燈帽金屬部份直徑須2.6公分以上)、手機1支、廢鍵盤2台、行動電話座充4個、旅充4個、廢電扇1台、廢藥品容器10個、廢農藥容器3個、廢塑膠提袋(需為使用過後並乾淨無污漬) 0.5公斤及廢提神飲料玻璃瓶10個即可兌換宣導品一份,每人限兌換二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本次活動除兌換外亦針對較常遭民眾忽略的回收物及其回收技巧,如「充電電池,鈕釦型電池拆解回收」、「廢照明光源(含破損者)妥善包裝回收」及「農藥廢容器三沖三洗回收宣導」等主題進行說明與兌換,歡迎民眾屆時將家中使用完畢之資源物資帶至現場,即可依資源回收物之數量及項目兌換,若對活動內容及時間、地點有疑問,亦可洽詢金門縣環保局082-330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