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所籲勿攜動植物入境
金門地區位處兩岸關口,許多民眾有前往大陸購物的習慣,且飼養甲蟲在國內甚為風行,動植物防疫所特別提醒,由於國內日前查獲國籍旅客自入境攜帶活甲蟲,旅客因未申報檢疫,該局依動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對該名旅客裁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將該批甲蟲全數沒入經鑑定後銷燬,動植物防疫所特別提醒頻繁進出兩岸的民眾攜帶動植物或動植物產品入境,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活昆蟲會直接或間接傷害植物,對農業及生態有潛在威脅與風險,如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禁止輸入;舉例來說,美國與澳大利亞因受原產南美洲之紅火蟻侵入,迄今,每年需耗費數億至數十億之經費進行防治與宣導作業,投入人力更是不計其數。國內在二○○三年遭受紅火蟻入侵後,投入為數可觀之防治經費與人力,避免該外來蟻種對生態環境之破壞。為此,相關單位積極強化輸入產品之檢疫作業,更配合海關攔截採快遞匿藏及虛報方式闖關之各種可能造成農業損失、自然環境破壞的昆蟲入境,避免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遭受浩劫。
防疫所強調,自國外輸入寵物用活昆蟲,須經風險評估,尚未完成評估並確定非屬有害生物前,不得輸入;如擅自輸入有害生物,輸入人將被移送法辦,請民眾建立正確的生態觀念,勿隨意自國外攜帶入境。另攜帶動植物或動植物產品之旅客,應主動丟棄於棄置箱或走紅線通關,以免受罰。旅客攜有應申報之動植物或動植物產品如逕擇綠線通關,一經查獲將予沒入並處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之罰鍰,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旅客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