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4/18 4/22 4/29全縣取締酒駕大執法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1,531

 鑑於日前發生一起疑似酒後駕車撞擊伯玉路小徑圓環,造成駕駛受傷車禍案件,為防止類似酒駕案件發生造成重大傷亡,縣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四)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除於昨(十四)日且將於十八日、二十二日及二十九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縣警局局長林漢堂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三月份取締到案之酒後駕車計二十三件,較二月份二十六件減少三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有十五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六十五;另酒駕肇事案件四月份計有七件,較二月份二件增加五件,由違規及酒駕肇事數據顯示,地區駕駛人似因該局加強取締酒駕違規勤務,而在飲酒後開車之違規且危險之駕駛行為有所節制,惟有部分駕駛人仍抱持僥倖心態,於酒後執意駕車,而發生車禍。
 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十四日(星期四)、十八日(星期一)、二十二日(星期五)及二十九日(星期五),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之決心,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係屬於預防性工作,雖然自駕駛飲酒結束後至遭警方攔檢時沒有發生意外,但無形中已累積潛在的危險性,控制能力已不若未飲酒前之正常駕駛,無異是一顆不定時炸彈,意外隨時都可能發生,一旦發生後,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受傷,嚴重一點的都可能造成死亡,這也是警方為什麼會一直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的主要原因。
 縣警局局長林漢堂呼籲地區駕駛人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