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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商港聯外道路交換土地 導入住宅區概念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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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水頭港區周遭縣有土地與1-1號道路用土地所有權人交換土地方案」,縣長陳福海再次邀集相關主管部門到府集思廣益,同時聽取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何天河老師就此案所作的期初成果簡報。(翁維智攝)

針對「以水頭港區周遭縣有土地與1-1號道路用土地所有權人交換土地方案」,縣長陳福海再次邀集相關主管部門到府集思廣益,同時聽取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何天河老師就此案所作的期初成果簡報。(翁維智攝)

針對「以水頭港區周遭縣有土地與1-1號道路用土地所有權人交換土地方案」,縣長陳福海再次邀集相關主管部門到府集思廣益,同時聽取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何天河老師就此案所作的期初成果簡報。陳福海說,我們很認真的看待此案,也願承擔挑戰這項艱難的任務,只要政府有心,相信這條「1等1」的道路,一定可以排除萬難走出來!
對於這條道路的計畫緣起,規劃單位指出,水頭商港開闢完成後,尖峰時刻交通流量大,現有聯外道路交通負荷過重,只有開闢後豐港至西海路段的「1-1號計畫道路」,才足以紓緩流量負擔,便利水頭商港對外交通。
然而,因道路用地取得方式千頭萬緒,這個案子延宕多時始終無法定調,過程也遇到一些阻力。陳福海不諱言,有些人一直等著看笑話,但這不會影響他推案的決心,「做對的事情」更是他始終的堅持,為了地方發展,他願親自在第一線和民眾溝通,務期排除障礙,把相關阻力和衝擊降至最低。
此外,他也說,都市計畫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更嚴謹,除了時間和期程的掌握,可操之在我的部分也要更明確,他期待用建構公共設施的精神導入本案,土地徵收計畫先做,一旦共識形成了,就努力往前走,做了,他也願面對一切挑戰。
至於攸關本案成敗的土地交換方案,陳福海說,他一直希望能導入住宅區概念,利用縣府土地劃設農村聚落並交換土地,同時以更完善的公設,提高交換土地的誘因。尤其,1-1號道路用地範圍土地92%為私人所有,他認為,無論以何種方式開闢,皆宜尊重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並維護其權益,避免因抗爭而造成開闢時程的延宕。只要能擬妥土地交換之多元策略,符合各類型地主需求,相信一定可以取得地主的同意和配合。
而為了加速推案的進行,陳福海也要求著即為本案定調,除了先行確定徵收計畫,在全案聚焦、形成共識後,也要全力以赴,馬上推動。另外,他也斬釘截鐵的再次重申,這條道路一定要開出來,給誘因、找方法,公部門還有他自己都不能怕承擔,他願意和大家一起來面對所有問題,並設法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因此,在時程的掌控上,他也要求立即成立推動小組,由他任召集人,參議翁自保任執行長,每週開一次小組會,嚴格管控追蹤;也希望何天河老師能為縣府擬一份說帖,用最專業、最簡單的說明來說服鄉親。
再者,由於水頭港開發為金門地區之重大經濟建設,其難以量化的效益也包括實現「高級免稅購物天堂」金門五大發展願景之一,所以,有關水頭商港南側未登錄土地之利用,考量未來整體發展,縣有農村內之銜接道路(8m)於農村聚落開闢完成後,其產權應歸金門縣府所有,以避免未來西側未登錄土地發展受限。
而針對共同開發範圍內公、私有土地交換比例之擬定,會中也認為,公、私有土地交換之面積比例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縣府開闢1-1道路之成本,應依相關法規,公開、合法、透明的擬定分配比例與原則,並給予更具彈性及地主較能接受的誘因,同時在土地交換基地確定後,先選街廓,再按地主持有面積進行分割,俾利聚落整體發展的進行。
其他有關1-1號道路用地多元取得策略內容則包括1.利用縣有村聚落土地與1-1號道路共同開發,並進行公私有土地交換。2.利用1-1號道路周邊縣有非公用土地進行面積狹小之土地交換。3.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按市價協議價購或徵收。
陳福海說,上有政策,下就該有對策,就本案的進行,他強調,法沒有說不行的,就請大家放手大膽去做,他的想法很簡單,水頭港的開發,與形塑國家海港門戶意象相連動,藉由港區多功能開發所引進的人流,以及這條主要聯外道路的打造,他有信心促進鄰近聚落之觀光與民宿產業發展,進而引進新住民遷入,再造水頭地區昔日「有水頭富、無水頭厝」之海港城市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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