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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大橋工程延宕國工局發函承商解約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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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已於今(105)年六月廿七日發函通知承商金門大橋工程終止契約,並將於六月廿九日執行逐離承商並接管工地。(本報資料照片/楊水詠攝)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已於今(105)年六月廿七日發函通知承商金門大橋工程終止契約,並將於六月廿九日執行逐離承商並接管工地。(本報資料照片/楊水詠攝)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昨天發佈新聞表示,國工局已於今(105)年六月廿七日發函通知承商,將於今年六月廿九日依契約規定終止與承商間金門大橋工程(CJ02-C標)契約關係,並於當日派員至工地完成逐離與接管工地之程序。
國工局新聞指出,金門大橋工程(CJ02-C標)因承商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遲緩,工程進度持續落後,經依「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審慎評估,國工局嗣於今年五月廿五日函發改善通知,限期承商於三十日內改善進度持續落後擴大之情形,如未具體改善將按本工程契約「R.契約終止、接管工地及救濟」之規定,予以終止契約及接管工地。
國工局新聞表示,今年六月廿五日改善期屆滿日,經國工局會同監造單位至工地確認進度落後改善情形,確認結果承商仍未能有效改善工進,落後進度由今年五月廿五日落後18.72%,持續擴大至今年六月廿五日落後22.19%,承商履約能力不足事實甚為明確。
國工局新聞說,為接續金門大橋工程進行,國工局已積極展開重新發包作業,為選擇最優廠商,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評估本工程異質項目多,需要吸引優質廠商參與投標,以有效降低施工風險,且報經金門縣政府同意,本工程重新發包將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藉由公開評選選出具備規劃、施工與管理能力之最優廠商接續進行金門大橋接續工程,全力動員展開接續工程施工,如期完成金門大橋工程之興建。
國工局新聞表示,重新發包作業預定於今年六月廿九日開始辦理「公開閱覽」、今年七月六日舉辦「公開說明會」、今年七月十二日辦理「公開招標公告領標」、倘後續招商順利,預定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決標」、今年十月一日開工,因本案終止契約之影響,預定完工期程將因而展延至1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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