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勞基法研習確保勞工權益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262
字型大小:
勞動部105年度勞動基準法令研習會昨天舉行,有來自各單位和鄉鎮承辦勞保業務人員和勞工參加。(楊水詠攝)

勞動部105年度勞動基準法令研習會昨天舉行,有來自各單位和鄉鎮承辦勞保業務人員和勞工參加。(楊水詠攝)

 勞動部105年度勞動基準法令研習會昨天舉行,有來自各單位和鄉鎮承辦勞保業務人員和勞工參加;邀請銘傳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劉士豪開講勞基法一般概述、勞基法實務研析課程;劉士豪深入淺出的勞,動契約、女工保護、職災補償和退休,以及天災出勤等,讓參加研習人員受益良多,對勞基法更深入認識及了解,對在辦理相關業務更能順利和保障勞工權益。 
 由勞動部主辦、金門縣政府協辦的勞動基準法令研習會活動,昨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假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縣府社會處長甯國平主持,他說勞動基準法是規定勞動最低的基本條件,目前基本工資是新台幣二萬零八元,不能低、只能高於基本工資。 
 甯國平表示,至目前為止,在金門縣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人數,約有二萬人上下;另有參加其他保險,也是在參加勞動服務工作者,所以金門參加勞保人數應該比目前加保數字還要高一些。 
 致於勞基法在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經濟發展,甯國平表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權益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凡適用勞基法之行業或工作者,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現今勞工意識抬頭,甯國平提醒說我們勞工的權益都要注意到,今後在辦理勞基法研習時,也應請僱主前來參加,才會更加深入了解勞工的權益,或是對於勞基法修訂,僱主能之適時知道,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劉士豪指出,在勞動基準法實務上,最常見的是勞資爭議,不外乎是工時和工資;他的講課也著重在最常見的勞資爭議,而工時是最重要的勞動條件之一,因此了解勞基法的規範及重要解釋令,有助於雇主避免觸法,勞工則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尼伯特颱風剛過去,有關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件之假日工資(加班費),依勞基法第四十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並在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另,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原則: 因颱風來襲而停止上班之日,非勞基怯所定之「休假日」 ,但勞工如確因災害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或特別休假)處理。 
 此外,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事業及其他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未有規定者 ,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未參照辦理致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