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藉執法迫繫安全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948
鑑於因未繫安全帶於不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所造成之嚴重傷亡程度,縣警局已要求所屬各分局、保安隊及交通隊等單位,針對違反此類保護生命之安全規定加強攔檢取締,希藉由加強執法取締,促使地區駕駛人養成上車就繫上安全帶的保命方法,減少因車禍肇事後所造成之人員傷亡。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道路交通事故是無法完全避免的,用路人只能儘量去避免其發生,並遵守相關之安全規定來降低因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後所造成之傷亡程度,安全帶即是最重要之保命方法,地區部分汽車之死亡車禍,經事後分析,如果駕駛人或乘客有繫安全帶的話,車禍雖然無法避免,但最起碼應可避免步上死亡之路。所以,該局特別呼籲用路人應養成上車繫上安全帶之良好習慣,除可保命之外,更可避免遭警方開單受罰。
交通隊表示,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掣單舉發,一律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且安全帶之帶扣要確實緊扣,安全帶應過肩不應從腋下過,才能確實發揮安全帶保護身體避免身體往前衝之作用。
縣警局表示,交通執法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要藉由執法來迫使用路人養成一上車就「繫上安全帶」之正確駕駛觀念及習慣,使地區廣大用路人均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