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殺動物可判處徒刑民眾切勿犯法
近日疑有不肖人士在金沙鎮陽翟的金門主基督教會,擺放毒餌,導致教會飼養的家犬喪命,經教會牧師鄭嗣開通報防疫所及警方,展開巡視周圍環境任務後,未再發現其他可疑毒餌。但毒殺動物依法可判處徒刑,相關單位籲請地區民眾切莫知法犯法。
教會飼養的犬隻疑遭毒殺,牧師鄭嗣開表示,日前他赴大陸公出,返金後才發現教會飼養二隻成犬口吐白沫,四肢呈現僵硬,來不及送醫已死亡,經朋友告知,才知道附近有貓狗亦吃到毒餌死亡,致使陽翟村附近有飼養貓狗的民眾人心惶惶。
為防止其他犬貓遭毒死的憾事再發生,防疫所籲請民眾確實依動物保護法及本縣「犬隻管理辦法」管領所飼養之寵物,不疏縱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家戶以外),需有7歲以上人員伴同,最好以鍊繩牽繫,為避免寵物誤食毒餌之最有效方法,如有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可疑人事物,除可通報相關單位外,亦可逕請管區員警先予以查處,以即時有效嚇阻不法情事,如有確實事證亦請檢具相關事證可向防疫所檢舉。
動植物防疫所強調,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放置毒餌毒殺動物致死,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查獲必依法送辦。民眾如有流浪犬貓捕捉需求,可洽防疫所或鄉鎮清潔隊,犬隻由防疫所依法置放誘捕籠人道誘捕,貓隻則由民眾向防疫所申借誘捕籠自行誘捕,捕捉後送動物收容所收容安置,千萬不可私自放置毒餌進行毒殺。再次呼籲民眾加強管理飼養犬隻,勿任意疏縱在外,遛狗時應將犬隻繫綁牽繩,出門散步時必須提高警覺,注意勿讓犬隻誤食餌料,造成傷害及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