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申報稽徵所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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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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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房地合一課稅的申報方式,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說明指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的申報方式,除了可以「人工填寫申報書」之外,亦可以透過「網路」來辦理申報,請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自今(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民眾在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所進行交易的房屋或是土地,如果是在一○三年的一月二日以後才取得,並且持有期間是在兩年以內,或係於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才取得者,應該依據新制所規定來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且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在三十日之內向稅捐稽徵機關來辦理申報程序。
而財政部國稅局為了提供更為便民地納稅服務措施,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也指出,民眾除了可人工進行填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並且於規定期限之內,併同契約書的影本、以及其他有關文件跟自繳稅款證明(有應納稅額者),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進行辦理申報之外,亦得至財政部的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節省來往奔波及臨櫃等待的時間,惟申報完成後仍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後十日內將契約書影本、自繳稅款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等寄送或送達所轄國稅局。
金門稽徵所說,民眾於執行網路申報軟體時,如果有軟體操作上或是稅務申報方面的相關問題,也可以於上班期間向所屬國稅局以及各分局、稽徵所詢問,或是可以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進行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