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明起鄉鎮巡迴說明會
土地現值時有波動,金門縣地政局將於十月三日(星期一)起至十月五日(星期三)為止,巡迴地區五鄉鎮,辦理「一○六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巡迴說明會,同時辦理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地政局歡迎地區關心地價的鄉親們,踴躍就近前往各鄉鎮的場次聆聽,現場了解地價現況。
主辦這項活動的地政局表示,為了讓鄉親能夠掌握地區最近一年的地價動態情況,並且廣納民眾的意見,以便予以彙整處理作成報告,俾利提送金門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之參考,遂決定舉辦這場公開巡迴說明會。而縣府訂於十月三日起至五日,一連三天巡迴五個鄉鎮舉行。
這場「一○六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巡迴說明會的時間,各鄉鎮分別為:
金寧鄉:十月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地點在金門縣地政局會議室。
金城鎮:十月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時三十分,地點在金城鎮公所會議室。
金湖鎮:十月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地點在金湖鎮公所會議室。
金沙鎮:十月四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地點在金沙鎮公所會議室。
烈嶼鄉:十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地點在烈嶼鄉公所會議室。
上述各場次的說明會活動,地政局方面將會派出相關業務主管,親自前往現場列席,聽取民眾的建言,並與大家進行充分溝通與說明,以增加彼此雙方之間的共識。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縣市政府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調查轄區內土地的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並於每年的一月一日公告之地價。而公告土地現值之作用,包括有:做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現值之參考;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做為主管稽徵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最低標準之參考;做為政府實施照價收買土地時,給付地價之標準;做為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時,計算土地價值之標準;做為課徵遺產稅、贈與稅時,計萛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標準。說明會中,也將針對為抑制房地炒作而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訂,自今(一○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之「所得稅法」規定進行說明。並讓民眾了解,自今年一月一日起交易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按新制(實價)課徵所得稅,而針對一○三年一月一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兩年以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案件,自今年一月一日納入新制所得稅課稅範圍,依個人持有期間之長短,訂定差別(百分之十五至四十五)稅率,故對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影響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有限。
另內政部為因應租屋市場需求並合理規範租賃雙方權利義務,於今(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將從明年元月實施,也會於說明會上進行宣導說明,以加強社會大眾了解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