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駕駛瘋狂阻擋救護車移送警辦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點閱率:2,429

金門縣消防局日昨執行一趟摔傷救護,遇自小客車瘋狂駕駛沿路違規,惡意阻擋救護車送醫急救時間,危及生命安全,消防局將相關影片轉交警察單位做後續處理,同時呼籲駕駛勿輕忽違法以免受罰。
消防局指出,該局16日上午10時執行一趟摔傷救護,救護車緊急送醫行駛於伯玉路2段時,忽有一台自小客車從後方未打方向燈或以喇叭示意,即跨越雙黃線超車,並拉下窗戶,做出「不雅手勢」,此舉讓執行救護勤務之消防人員為避免擦撞緊急煞車,造成車上家屬、病患驚恐,駕駛隨即請同行職消確認病患有無二次傷害。車上病患家屬直呼該名小客車駕駛行車違規莽撞,「哪有人這樣開車的?」,不僅沒體恤傷病患緊急狀況,反而汙辱值勤消防人員,完全沒有同理心。
瘋狂駕駛的違規行為還沒結束,超車後隨即又變換車道逆向飆速,此時對向車道迎面駛來一輛大貨車,也被這台小客車逆向行駛嚇到,在即將撞上前,小客車駕駛再次跨越雙黃線,此時前方路口變換為紅燈,盤果路口出現一台大客車,駕駛未減速闖過紅燈直接左轉往盤果路離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不立即避讓者,更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也會構成刑法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執行罪。
金門縣消防局長楊肅凱表示,出勤途中救護車上都載有傷病患,消防人員無不克盡職責,與死神爭分奪秒。呼籲用路人體諒消防同仁辛勞及當下情況危急,一旦聽聞消防車及救護車鳴笛聲,依規定立即減速並往車道外側行駛,讓救災救護車輛得以順利通過,避免阻擋或進行違規舉動,使消防人員及車上病患、家屬暴露於危險中。對於這起惡意阻擋救護車行駛事件,消防局視情況將相關影片轉交警察單位做後續處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