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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災損公園路燈養護 縣長﹕主﹑次要幹道應優先修復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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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區因風災損毀之交通標誌、號誌、反光鏡及路燈之復原,縣長陳福海日前在一項會議中表示,縣府各相關局處仍應區分輕重緩急優先順序處理;主、次要幹道及其叉路口更應優先修復,避免衍生國賠問題。至於本地人力不足部分,也應協調徵調台灣工班投入作業。
對此,養護工程所所長許績鑫指出,養工所目前主要業務有公園路燈養護、道路養護及違建物拆除三大項,在公園路燈養護方面,主要包括全縣14928盞路燈的維護管理及新設或廢止等動態增減,另也涉及地區10座公園的維護管理運用及重要節點美化。
其中舉凡路燈的養護,透過路燈資訊管理系統的建置,WEB、APP報修,通常可以24小時完成,而IEN系統也能主動回傳故障資訊,另天文定時開關也能減少天色變化造成一般點滅誤判,統計顯示,從100年開始金門全島已逐步更換為LED燈,至104年底更換數有11877盞,原本預計在本年度可完成全島建置目標,但受二次風災影響,期程可能遞延。
至於有關地區主次要道路之修補、水溝清淤、防汛抽水及違建物拆除,養工所除要求孔蓋管理單位回填要確實,也持續加強各道路清掃單位落葉不入溝宣導及加強商家亂排油污之取締,後續則將加強相關人力培訓及操作,以期確保工安要求;另有關違建拆除,也責由建管部門把關,確實執行危險招牌廣告物拆除,以期恢復市容美觀,而土石方收容處理,新近也著手加強現場人員之訓練,要求確實掌握對營建剩餘土石方B1-B5類認定基準,同時促業者遵守土石方載運規定,另建議縣府另覓土石方收容場所,即早因應場地收容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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