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瘦肉精抽驗12件全部過關
衛生局展開瘦肉精查驗工作!金門縣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持續執行市售豬肉之安全衛生監測,為縣民之飲食健康,善盡把關責任,今年度至地區賣場、餐廳及學校進行抽驗,截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止,共計抽驗十二件畜禽產品,其中包括豬肉三件、內臟三件、雞肉三件及牛肉三件,查驗結果全部合格通過。
衛生局表示,瘦肉精是「乙型受體素」的一般俗稱,學名是「腎上腺乙型接受體作用劑」,是一種類交感神經興奮劑。包括Ractopamine(萊克多巴胺)、Salbutamol(沙丁胺醇)、Terbutaline(特必林)、Clenbuterol(克倫特羅)等,大約有20餘種。由於具有促進蛋白質合成的功能,可增加飼轉換料率,讓動物多長肉、少長脂肪以增加賣相,獲取更高利潤,所以被使用為動物藥品,加在飼料中供動物食用,也因此將其俗稱為「瘦肉精」。
其中萊克多巴胺是較常見被使用的「瘦肉精」,直接食入過量的萊克多巴胺,會產生噁心、肌肉顫抖、血壓上升、心悸、無力感及頭暈等症狀。然而,相關人體試驗證實,萊卡多巴胺在人體會快速代謝並排出體外,是一種毒性低、代謝快速又無累積性的動物用藥。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每日攝取容許量(ADI)為每人每日每公斤1微克(1ug/kgb.w.),再對應關合國糧農組織,以及世界衛生組織成立的關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所訂定的牛肉合法使用萊克多巴胺限量標準(10ppb,ppb為十億分之一),以六十公斤體重的人估計,須每天吃到六公斤的牛肉,相當於三十六客的。盎斯牛排,才會超過每日的安全攝取量。
由於目前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動物用藥,但不包括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萊克多巴胺係乙型受體素之一種,因此仍禁止做為豬飼料添加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2項所定「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係屬正面表列,非表列之藥品品目及食品,不得檢出。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目前我國僅針對牛的肌肉訂有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之殘留標準0.01ppm(百萬分之一),其餘肉品(含豬、雞、鵝等)皆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