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汽車燃料稅已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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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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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駕駛請注意!金門監理站提醒,105年營業車冬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開徵,繳納期限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監理站籲請「營業車」車輛所有人按時繳納、以免遭罰。
金門監理站指出,為方便車主繳納汽燃費,民眾有多元繳費管道可選擇,除了前往臨櫃繳納,亦可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或駐各區監理單位代收公庫繳納。
另外還可利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或是透過網路繳納,其繳費的監理服務網為https://www.mvdis.gov.tw,還是透用最新的監理服務APP線上繳納,以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
金門監理站提醒,車輛不再使用或失竊時,請洽轄屬公路監理單位辦理報停、報廢或註銷手續,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報停、 報廢或註,銷前一日止,失竊計徵至警方開立證明之失竊前一日止。若沒有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除洽請監理單位補發外,亦可使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統一編號立即補單與繳納,無需負擔手續費,請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