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動物保護防疫所將由勸導轉開罰
愛護動物、你我有責!由於社會風氣及民眾觀念的改變,大眾關心的動物保護議題已自早期的流浪動物捕捉與收容,擴及至防止動物受虐、寵物繁殖買賣管理、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的人道利用等更為廣泛的動物福利議題。地區卻因日前民眾在機場摔狗致死而造成負面形象,動植物防疫所特別強調,「動物保護法」施行迄今已逾十二年,飼主應該要遵守動保法規、以免受罰!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大多數民眾可能都不清楚或不知道究竟動保法規定了些什麼,飼養動物時究竟需要知道哪些法規,按目前的規定,飼養的犬隻必須植入晶片,進行寵物登記;另外飼主必須善盡飼養責任,除了日常生活必要照顧外,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至於犬貓外出時必須有人陪同,且若寵物具有攻擊性則需要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任何人不得虐待、騷擾或傷害動物,且不得散布虐待動物之相關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除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雖然動保法行之有年,但仍不時有虐待動物的新聞,地區更因日前民眾在機場將飼養的犬隻摔死而引起眾怒、影響金門形象,動植物防疫所特別呼籲,目前動保法已由先前的規勸轉為落實罰則,民眾飼養動物前必須要先了解飼主應有的責任,及動保法相關的規定,以免誤觸法規而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