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輔諮中心徵專任輔導員通訊報名
為強化輔導適應不良或行為偏差學生之專業人力,金門縣教育處輔諮中心已獲國教署核定自106年起增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2名,並從即日起自1月12日止開放通訊報名,1月18日下午舉行應考人諮商技術演練及口試等,預計錄取具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者2人、備取若干名,歡迎各界有志於校園三級輔導工作者踴躍報名。
輔諮中心表示,本次應考人一律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連同應備資料以限時掛號信逕寄「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三段1號,金門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莊錦智主任收」,信封並請註明「參加教育處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徵才」字樣,上班時間洽詢電話:082-330360莊錦智主任、何建勤組長或中心專輔人員。
報名應備資料如下:一、繳交報名表1份(請貼上本人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二、履歷表(格式不限,A4二頁為限)。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專業工作年資證明(年資計算至105年10月30日止)。四、回郵信封1份(貼足掛號郵資32元並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五、其他足以佐證之專業表現資料(如相關工作資歷、專業工作成就、專業進修等。)六、同意書2份。
甄選日期訂於1月18日下午14時起依序舉行口試及諮商技術演練,考試順序依准考證號碼,口試前經唱名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准考證於報到當日查驗證件後發給、考試地點在縣府第二會議室。
甄選方式包含書面資歷審查(佔成績30%);諮商技術演練:以兒童或青少年可能發生之問題類型及諮商專業素養為主(佔成績40%);口試:以校園輔導工作專業知能與個案諮商實務等相關問題為主(佔成績30%)。依甄試總成績定排名,總分相同者,依諮商技術演練、口試、書面資歷審查之排序,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輔諮中心表示,本次應考人之報名資格為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具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之人員。工作性質及服務內容如下:一、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二、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三、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四、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五、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六、接受縣政府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七、其他由縣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專輔人員之辦公地點在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金湖國民中學行政大樓3樓)。服務範圍則為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由輔諮中心統籌調派。
凡經錄取具碩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其他簡章及相關考試訊息請上本縣教育處網站或輔諮中心網站下載,若有相關問題亦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輔諮中心專線082-330360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