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汽油補助3/31截止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點閱率:776
漁民請注意!漁業署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開始受理汽油船外機漁船、舢舨、漁筏補助,金門區漁會提醒漁民,記得在期限內提出申請。連絡電話請洽詢金門區漁會推廣課082-333627轉216,烈辦處電話082-362322。
金門區漁會呼籲地區各漁友,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自10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汽油船外機漁船、舢舨、漁筏補助,於3月31日即將截止申請,金門區漁會呼籲,使用汽油船外機各漁船船主尚未申辦者,請盡速申辦以免權利受損。
金門區漁會表示,申請資格:凡設籍金門地區使用汽油船外機漁船、舢舨、漁筏之船隻,於105年度內出海30天且達60小時以上者,符合資格之漁船筏船主,請於106年3月31日17:30前,攜帶漁業執照、船主漁會信用部存摺影本、船主印章,於上班時間內向該會提出申請;烈嶼地區請至該會烈辦處辦理,逾期不受理,請於申請作業時限內盡速辦理,逾期將無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