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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花燈創作比賽徵件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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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宵燈會活動將自2月11日(農曆元月十五日)開跑,花燈展期至2月25日,展場也分佈金城後浦四境。而文化局邀民眾做花燈、賞花燈一起點亮金門,亦將花燈創作比賽總獎金提高至六十萬元,比賽共分機關組、社會組、學校團體組、學生個人組,2月10日中午11時前截止收件,敬請各單位或民眾踴躍參加,洽詢電話:0823-328638 轉355,陳先生;0977094808,楊先生。
2017年元宵燈會活動,將自2月11日(農曆元月十五日),花燈展期到2月25日共計15天;活動場地將比往年擴大範圍,燈展分佈金城後浦四境。金門縣文化局也特別舉辦「愛您一起,點亮金門││元宵花燈競賽」,今年總獎金高達60萬元,活動共分四組,各組獎金及名額均比往年大幅提高。期藉此推廣中華民間傳統燈藝與人文、自然生活與科技領域之學習,並帶動金門各機關、社會、學校團體和學生個人參與元宵節慶燈藝文創活動,自己做花燈,一起看花燈,共同體驗幸福年味,並一同點亮金門。
文化局指出,「2017年元宵花燈競賽」,將於106年2月10日(農曆正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11時截止收件,敬請參賽單位如期將作品送達指定場域辦理收件及自行安裝完妥,逾期送件者自動放棄評選資格。主辦單位將於當日下午聘請專家學者辦理評選,評審標準包括,整體效果、造型、燈光、創意、裝置(如電動)、裝飾等,如參加作品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項獎勵名額得從缺。評選結果將於2月11日元宵節當天在金門日報公佈名次,並於2月13日晚上7點在金城鎮總兵署燈會活動現場舉行頒獎。參賽規定如下:
參賽作品規格:形式不拘,自由創作,花燈主體長、寬、高均不限。參賽作品以「平臺方式」或「懸掛方式」製作,材質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並易於佈置為原則。所有作品均需由內部發光,每件作品以總耗電量以不超過「五百(w)燭光」為原則,每件作品必須設置「2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未依規定者,評審得酌予扣分。
參賽花燈收送件及展示區規劃為:機關組,總兵署(1區)、邱良功古厝前廣場(2區)。社會組:總兵署。學校團體組、學生個人組:浯江書院。詳細佈置位置,於送件時由收件人員派員引導,不另行通知。學生作品則由活動策辦單位統一佈置。參賽作品收展日期定為:106年2月26日(農曆二月一日,星期日)當天請各參展單位逕至各參展場域領回花燈,未領回者視同同意由策辦單位進行處理。
「愛您一起,點亮金門││元宵花燈競賽」,106年2月10日截止收件,主辦單位提醒參賽者,參選作品於收件至退件〈含競賽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損壞者,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每件參賽作品應掛上標籤,並註明競賽組別、作品名稱、姓名及連絡電話,並懸掛於作品上。作品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攝影、發行專輯、光碟,參賽者視同同意此條規定。關於花燈創作比賽若有疑問可電話洽詢,0823-328638 轉355,陳先生;0977094808,楊先生;0931599134,石小姐;0956799582,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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