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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外出可申請居家維安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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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警察局有感於春節期間,民眾利用連續假期外出旅遊機會增加及出嫁女兒回娘家習俗,為提供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服務措施,確保民眾住居及財產安全,有效預防犯罪,於106年1月19日22時起至2月2日24時止,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加強辦理「協助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便民措施,民眾全家外出旅遊、出國、訪友,均可申請警察協助居家安全維護勤務,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縣警局表示,民眾舉家出遊,如需警察協助加強其住宅及周邊巡邏,除可撥打110電話申請外,亦可親自至各分駐(派出)所提出申請,轄區分駐(派出)所受理後,即將申請人居住所納入巡邏路線,俾使民眾安心外出。
 除此便民措施外,為使轄區民眾能平安過年,縣警局並要求各分局依轄內治安熱點、交通熱區,劃設巡邏區(線)暨守望點,加強本縣各交通要道、金融機構及人潮聚集等處所之巡邏、守望勤務。另初一至初三春節活動各風景區處所並設置機動派出所,以有效解決治安、交通及民眾報案問題,適時發揮勤務多種功能效果,讓忙於採購年貨、提領現鈔之縣民及各公司行號,能平平安安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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