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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2/20起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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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一○五學年度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日期將自一○六年的二月二十日(星期一)起開始受理,申請期限將至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針對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動部表示,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於失業期間一個月以上(即自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其與配偶綜合所得之總額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且至一○六年二月二十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是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是大專校院且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該項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者,每學期補助新台幣四千元;就讀私立高中職子女者,每學期補助新台幣六千元;就讀公立大專校院子女者,每學期補助新台幣一萬元;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子女者,每學期補助新台幣兩萬元。
另外,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是子女有兩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其補助金額將加給兩成。以同時有兩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新台幣兩萬元後再加兩成的補助,合計可獲得四萬八千元。此外,勞動部提醒,失業勞工之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就不得再申請這項就學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這項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相關申請書表可於二月二十日(星期一)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以及各辦事處,或是勞動部一樓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或可至「勞動部網站」(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申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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