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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星雲教育獎遴選受理推薦中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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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第五屆星雲教育獎遴選已開始受理推薦,分為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請各校推薦優秀教師參加評選,推薦期間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其活動旨在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由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指導,主辦單位為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承辦單位為佛光大學的星雲教育獎獲獎公告將於六月(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贈獎典禮九月(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它的遴選獎項與資格有: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1)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2)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一座暨證書一紙。被推薦者資格:一、曾任或現任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大專校院,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二、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1)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2)遴選組別: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等。(3)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4)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本年度已獲師鐸獎或Super教師獎者,本獎不受理推薦。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一、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二、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三、近三年內曾獲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得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
 此外,星雲教育獎得獎者配合事項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座談等活動,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活動洽詢: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聯絡電話:(02)2762-9118,辦法下載網址: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www.fgu.edu.tw(佛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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