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鄉模範婦女三月三日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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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加泰/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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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公所慶祝106年婦女節,從各村選出模範婦女及模範婆媳,分別推薦接受縣政府及鄉公所表揚,彰顯婦德。
鄉公所將於三月三日上午十時舉行婦女節模範婦女表揚活動,由鄉長洪成發頒獎表揚接受鄉公所表揚的模範婦女及模範婆媳。
鄉公所表示,模範婦女評審結果:(一)林湖村—縣:洪玉勤,鄉:洪仙璠、林惠珠。(二)上岐村—縣:李嘉雯,鄉:林素明、洪珮琦。(三)上林村—縣:吳盈穎,鄉:江利娟。(四)西口村—縣:何雪珍,鄉:陳素玲。(五)黃埔村—縣:陳惠敏,鄉:吳娜娜。二、林湖村—婆媳:施羅綠與洪能巧(縣)。
林湖村:模範婆媳,婆:施羅綠、媳:洪能巧(縣),施女士目前已86歲高齡,為人親切和藹,每當施女士身體不適,洪女皆陪同其赴診看病,且無微不至的照顧,婆媳倆共同生活逾44年,期間相處融洽,洪女全心全意付出對家庭的照顧,無怨無悔,不圖回報,深獲鄰里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