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加強執行「你丟我罰」
本縣各鄉鎮推動垃圾不落地及強制分類工作至今,已有良好成效,但部分民眾貪圖方便,在非垃圾車清運時間提早於街角、巷口丟棄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影響鄰近居民生活品質,環保局指出,自即日起將加強取締開罰作業,籲請民眾重視環境清潔,共同配合相關政策之推動,不隨意棄置垃圾。
環保局表示,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自106年1月1日起本縣已實施「垃圾週收5日政策」,每個星期三及星期六停收垃圾,以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但部分民眾未配合垃圾車清運時間任意丟棄垃圾。
環保局說,自即日起將加強執行『你丟我罰』之稽查及宣導工作,針對少部份民眾將垃圾丟棄於路旁,實施現場稽查,環保局及各公所近期皆已添購監視器材,將於髒亂點重點區域加裝監視器,錄影取締亂丟垃圾行為,若發現民眾任意丟棄垃圾,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款。
環保局表示,全民配合「不亂丟垃圾」、「不隨意製造垃圾」,並依垃圾性質分類、收集、回收,才能建立整潔的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