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寧鄉代臨會 一、二讀審議通過七提案
金寧鄉民代表會第十一屆第十一次臨時會昨進入第二天的議程,一、二讀會審議通過鄉公所、代表與代表會提案共七案,今(十)日議程三讀審議鄉公所提案、代表提案,下午審議人民請願案、臨時動議後閉幕。
金寧鄉民代表會第十一屆第十一次臨時會八日完成代表報到後,隨即展開預備會議,並針對提案進行討論提請公決確定列入議程。昨日的議程由主席陳成泉主持,副主席李開陣與各位代表出席與會,鄉長陳成勇帶領各課室課長到場備詢,經代表逐案審議鄉公所、代表與代表會提案共七案,在各位代表審查無異議後通過一、二讀會。
昨日審議通過的提案有代表會秘書室提案:修正本會「金門縣金寧鄉民代表會行政人員編制表」,增編組員員額一名。代表辛愛華提案「盤山頂堡公園現有的兒童遊樂設施已破損不堪,建請汰舊換新提供一全新的遊樂設施供兒童使用」。林金月代表提案「建請拓寬湖下至頂埔下農業道路,以維用路人安全。」
至於鄉公所提案一:修正「金門縣金寧鄉公所組織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暨編制表(草案)」。說明:本鄉躍居金門縣人口第2多之鄉鎮,人口數已突破三萬人(106年1月底本鄉人口數為30022人),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鄉(鎮、市)人口在三萬人以上,未滿六萬人者,置主任秘書一人、秘書一人,本所依規定增置主任秘書一人,同準則第24條規定鄉(鎮、市)人口未滿三萬人者,最多增加三人;人口在三萬人以上,未滿六萬人者,最多增加五人,本所依規定可再增加二人,修正總員額基準數最高為二十七人。
提案二:修正「金門縣金寧鄉清潔隊組織規程第四條(草案)」。說明:關於野犬捕捉處理業務自105年7月份起移交由動植物防役所統籌處理,本所清潔隊不再辦理該項業務。
提案三:辦理106年度編列僱用約用人員,縣府補助新台幣276萬元整經費追加案。
提案四:辦理本所106年度編列認購金酒公司現金增資股,計新台幣仟元整經費追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