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推行清明節掃墓服務實施計畫各公墓推動金紙減量焚燒措施

金門縣政府昨日邀集鄉鎮公所及相關單位,就今年度推行清明節掃墓服務實施計畫召開協調會議,並由民政處長陳永明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邀集鄉鎮公所及相關單位,就今年度推行清明節掃墓服務實施計畫召開協調會議,達成將繼續於各公墓推動金紙減量焚燒措施。並將設置服務站提供便民服務、提早進行各公墓環境整理、透過村里廣播系統及印發宣導單送家戶,宣導民眾於山野林間掃墓,應注意防範火災發生和避免將垃圾留在現場。
協調會昨上午十時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民政處長陳永明主持,副處長許慧婷、科長蔡建鑄、殯葬管理所所長張峰杞,以及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及鄉鎮公所等單位派員參加。
民政處長陳永明強調,縣長對於清明掃墓非常重視,提示「提前作業、超前佈署」,並要做好主動關懷服務層面。他也請各單位通力合作,並加強對民眾於掃墓焚燒金紙注意避免引起火災,以及動員志工進駐服務站提供便民服務的協助。
會中,各單位就公墓環境清潔整理及設置服務站,提供便民服務和宣導防火、交通疏導等議題進行討論。有關金紙減量焚燒的環保宣導執行,民政處將請民眾多加配合;而殯葬管理所將於清明節前夕,於各公墓僱工或委請鄉鎮公所清潔隊清除雜草及廢棄物清理。並於清明節當日在各民眾公墓及納骨堂門口設置服務站,並準備掃墓用品(鐮刀、茶水、溼紙巾、打火機、垃圾袋、手套、水袋、水桶、簡便雨衣等物品)供民眾使用。
至於各鄉鎮公所則將配合執行於服務實施計畫宣導各村里週知。並協助籲請民眾配合下列事項:1、請加強宣導掃墓民眾注意行車安全。2、切勿任意引火燃燒野草,野草應以鐮刀割除後運棄。3、燃燒紙錢時,應俟火星熄滅後,方可離開。4、勿於墓區及郊區燃放爆竹,避免引起火災。5、攜帶之物品或製造的垃圾,離開時請一併帶走,以維護墓區環境整潔。
除召開協調會外,民政處亦協請環保局、警察局、消防局及殯葬管理所,就金紙減量焚燒等環保宣導、配合執行各民眾公墓及納骨堂周遭人車指引暨交通管制、配合執行清明節前後於各公墓及納骨堂均張貼防火宣導標語以加強防火意識,並準備滅火器置於各公墓園處以防止危險之發生等事宜提報分項計畫,以提供民眾完善服務措施。
民政處表示,縣府推行清明節掃墓服務實施計畫,實施期間自106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一日止;重點時間為106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四日。
民政處指出,清明掃墓為國人傳統的習俗、祭祀祖先、慎終追遠,每逢是日必扶老攜幼全家動員,金門縣因公墓及納骨堂多位居偏遠,且部分道路狹小造成人車堵塞等現象,為解決上述民困,縣府特貼心提供最佳服務落實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