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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獎金達254萬元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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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展現實驗性與創新性之題材及技法,培養文藝創作風氣,提升文化素養,教育部歡迎全國教師及學生參加2017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總獎金高達新臺幣254萬元,請踴躍投稿拿獎金!
 徵件活動自即日起至4月12日止,徵選組別與項目為:(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古典詩詞、童話。(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古典詩詞。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優選二人、佳作三人,各頒予獎金。
106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係自3月1日起開始徵件,並由教育部及中華文化總會指導,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參選資格:(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並以適合舞台演出為基準。(2)傳統戲劇劇本應注意句子之合轍押韻、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並於創作理念中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3)應附場景及人物說明。(4)應附三百字以內劇情大綱。(5)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七十分鐘至九十分鐘為宜。(6)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2、短篇小說: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內為宜。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內為宜。4、詩詞:(1)新詩:一首或若干首,合計總行數以不超過六十行為宜。(2)古典詩詞: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總詩集名稱。每人應繳交三十首,得為絕句、律詩、古體詩、詞或曲(小令、散套)等體裁。其中絕句、律詩、古體詩等體裁合計不得少於二十首。各體裁應符合格律要求,詞、曲應附詞牌、曲譜體式,並註明其依據。(3)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5、童話:五千字至六千字為宜。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並以適合舞台演出為標準。(2)傳統戲劇劇本應注意句子之合轍押韻、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並於創作理念中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3)應附場景及人物說明。(4)應附三百字以內劇情大綱。(5)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四十分鐘至六十分鐘為宜。(6)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2、短篇小說: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內為宜。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內為宜。4、詩詞:(1)新詩:一首或若干首,合計總行數以不超過六十行為宜。(2)古典詩詞: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總詩集名稱。應繳交十五首,得為絕句、律詩、古體詩、詞或曲(小令、散套)等體裁。其中絕句、律詩、古體詩等體裁合計不得少於十首。各體裁應符合格律要求,詞、曲應附詞牌、曲譜體式,並註明其依據。(3)本目之(1)及之(2)採隔年次輪替徵賽。
 獎勵:(一)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優選二人、佳作三人。1、教師組戲劇劇本,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短篇小說,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九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散文、詩詞、童話,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2、學生組戲劇劇本,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短篇小說,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二萬元;散文、詩詞,特優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一萬元。3、前二目錄取者,並致贈獎狀或獎牌。(二)前款錄取名額得一部或全部從缺。各組各項目之特優、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人。
 參選辦法,參選者應先於主辦單位徵選網站線上報名,報名網站由主辦單位建置後公告之。線上報名完成後,於截止時間前,將作品及作者資料表等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主辦單位,並在信封上註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字樣及參加項目;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經主辦單位公告得採線上投稿者,其方式依網站公告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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