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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動保法修正通過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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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待動物將重罰!動植物防疫所表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三讀通過,其中明訂提高虐待動物的刑責,並增列食用犬貓及以汽機車牽引寵物之處罰,彰顯對動物生命價值的尊重,期能有效遏阻虐待動物。此次修法將責令縣市政府落實各項規定,以確保動物保護,也請民眾切勿虐待動物、以免遭罰!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國內為發生多件重大故意虐待動物致死個案,為回應社會期待,原違反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或重傷之情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至100萬元,此次修法將刑責加倍提高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罰款。同時,增訂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至500萬元罰金,以遏阻毒害或槍傷犬貓。
 另外,動物保護法於90年已明訂不得宰殺犬貓(香肉條款),並於93年增列不得販賣犬貓屠體,此次修法更進一步將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其成分之食品列入禁止,違者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此外,為杜絕飼主以汽、機車牽引寵物,致其不堪負荷及拖行受傷情事,本次委員亦提案禁止,違反者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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