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 取前三名及進步獎表揚
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縣106年度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評選,由縣府社會處長陳世保主持評審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縣106年度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評選表揚,今年總共有六個社政運用單位報名參選,並於日昨舉辦評審會議,由縣府社會處長陳世保主持,將評選產生前三名及進步獎獎勵表揚,期以促進志願服務之實踐,弘揚社會互助之精神。
縣府社會處表示,「金門縣106年度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係依據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主管機關及目的事項主管機關應對推展志願服務之機關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定期辦理志願願服務評鑑;主管機關及目的主管機關得對前項評鑑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之規定辦理。
今年報名參與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評選社政運用單位有:大同之家、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沙鎮公所、金寧鄉公所、烈嶼鄉公所。其評審會議於日昨假縣府大禮堂會議室舉辦,評鑑成績採書面審查、實地訪查、實際登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整合系統進行評分。
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評選目的旨在為瞭解本縣社政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成果,並達到充分運用志工人力資源,弘揚社會互助之精神,同時藉以促進志願服務之實踐,服務經驗之連結傳播及倡導志願服務之理念更臻落實。
社會處表示,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對象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成立之本縣社政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期程為104年一月一日至105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容有組織弱能25%、志工管理29%、志工績效與權益21%、服務品質與創新25%、加分項目5%。
它的評鑑方式為各受評單位按評鑑細項研提自評表及書面報告,並於規定送件期限內將自評表及書面報告等相關資料送達主辦單位後,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四人組成評審小組,依評鑑指標分項並就受評單位書面報告先行書面審查,評鑑當日請各受評單位提供相關資料,並派員出席,就評鑑項目簡報,供評審小組進行評鑑工作。
另,為提升衛生福利部志願整合系統網路建置志工基本資料情形(含服務時數、紀錄冊、教育訓練及獎勵等各項目之登錄),列入額外加分項目,由縣府承辦人員依資料完整度予以給分。
在評審會議中,評審小組就受評單位自評表及單位書面報告等相關資料進行初審,由主辦單位依評鑑指標及項目請評審小組分別評核後,由主辦單位排定評鑑日期,由評鑑小組就受評單位之簡報、書面資料、相關檔案卷夾資料詳細審核後,評定受評單位總成績,評選結果將於近日揭曉。
至於額外加分項目,由縣府承辦人員登入衛福部志願服務整合系統,依網路建置志工基本資料完整度予以給分(含服務時數、紀錄冊、教育訓練及獎勵等各項目之登錄)。
「金門縣106年度社政志願服務績效評鑑」獎勵方式:一、評定第一名單位,頒予團隊獎狀一幀及獎金新台幣一萬元。二、評定第二名之單位,頒予團隊獎狀一幀及獎金新台幣八千元。三、評定為第三名之單位,頒予團隊獎狀一幀及獎金六千元。四、適步獎若干名,頒予團隊獎狀一幀。五、得獎單位之相關承辦人員由單位自行辦理敘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