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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局抽驗端節食品1件不符規定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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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金門縣衛生局近期抽驗端午節相關食品28件,僅1件肉粽檢出大腸桿菌陽性,其餘皆符合標準。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肉粽,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若是自行包粽,請勿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衛生局免費提供「三偏磷酸鈉」(硼砂替代品),讓民眾包粽時使用,歡迎民眾索取。
衛生局為使民眾能吃到安全又衛生的粽子,自4月底起即陸續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及製造業等進行抽驗,共計抽驗端午節食品28件,檢驗項目依產品種類分別為:過氧化氫、二氧化硫、防腐劑、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初驗結果其中1件肉粽不符規定,檢出大腸桿菌陽性,除立即通知業者改善外,也輔導製程作業,並已於5月15日複驗合格。
衛生局表示,抽驗合格食品包括捷勝商店的香菇、冷凍栗子仁、蝦米、鹹蛋黃、菜脯;金南僑商行的蝦米、台灣香菇、魷魚、辣味蘿蔔;漁會超市的鄉村油蔥酥、良維油蔥酥、御品熟鹹蛋、台康培根東坡肉(蛋素)、晨欣食品辣蘿蔔;全聯福利中心的耆盛食品油蔥酥、牧大鴨鹹蛋、香菇、華南香辣蘿蔔、泰源菜脯;昇恆昌金湖大飯店的狀元紫米紅豆粽、蝦米(3A開陽);泉三肉粽大王的油蔥酥;慶香商行、珠光商行、玉貞商店、泉三肉粽大王的肉粽以及何玉治、陳珠依的鹼粽。
衛生局長王漢志提醒,民眾於傳統市場、超市及賣場選購肉粽、蝦米、鹹蛋黃等端午節應景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之色澤及氣味是否有異常,並於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適度保存,避免細菌滋生,導致風味或品質劣變。確實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如欲購買即食粽子,應依指示之儲存條件貯放;購買非即食性粽子,應選擇保存於冷藏或冷凍櫃內之產品,才能吃得安心健康歡度端午。
衛生局也呼籲,請民眾自行製作鹼粽時,千萬不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來增加鹼粽口感與保存之用,應改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並呼籲食品業者不得違法使用「硼砂」製作鹼粽,經查獲,將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衛生局於3樓藥物食品檢驗科貼心免費提供「三偏磷酸鈉」(硼砂替代品),讓民眾自行包鹼粽時使用,歡迎民眾索取,領取後請依包裝外之說明書指示使用。
衛生局已將相關抽驗結果公告於衛生局網站,詳細資料民眾可上網至衛生局網站藥物食品檢驗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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