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走私何種動物疫苗 尚待釐清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點閱率:1,729
針對地區首次發現走私動物疫苗,動植物防疫所代轉防檢局警示,防疫所表示,金門航警隊發現有民眾以航空貨遞十八箱(總數共二百一十瓶)金門高粱酒至臺灣,其中一箱破損後流出沒有酒味的液體,目前已扣住並通知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人員協查,未來將採驗鑑定、釐清內容物為何?
該走私案犯嫌經海巡署中部地區巡防局金門機動查緝隊初步偵訊,供稱酒瓶所裝液體係從大陸走私之鴨用疫苗,但對於瓶內是何種病毒或細菌卻表示不清楚,因此查緝隊於當日將該民眾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相關檢體已由金門檢疫站採樣,派專人送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鑑定。
動植物防疫所特別強調,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係屬禁藥,製造或輸入動物用禁藥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分裝、販賣、運送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禁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防檢所也指出,走私或使用非法動物疫苗,因未經過檢驗,品質沒有保障,不僅無法有效防止疫病,更可能傳播疫情,籲請業者切莫以身試法。該局並會持續與檢警調司法機關配合,查緝不法,以防堵動物用禁藥流入國內市場,也籲請地區民眾切莫貪一時之利走私疫苗,引發不可收拾的災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