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講習會結訓 24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縣府辦理「金門縣丙級游泳教練講習會」,縣立體育場場長許換生與教練、學員在泳池合影。 (縣立體育場提供)
縣府辦理「2017金門縣丙級游泳教練講習會」,經過一連三天學科與術科訓練課程後於昨日結訓,有二十四位學員順利通過考試,進一步提升游泳教練技術水準及游泳教學方法,有助於以建立游泳教練制度及加化全民游泳自救能力。
這項丙級游泳教練講習會是由教育部體育署指導、金門縣政府、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主辦,金門縣立體育場承辦,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協辦,於25日至27日一連三天在縣立體育場視聽教室(學科)和金門農工游泳池(術科)辦理。
縣立體育場場長許換生表示,教育部鑑於每年溺水事件所造成的重大傷亡,且多為青少年,影響家庭、國家甚鉅,故加強中小學生水上安全觀念與知識,並修正中小學生游泳課程規劃,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也希望藉由本項游泳教練講習進一步提升游泳教練技術水準及介紹游泳教學方法,以建立游泳教練制度及強化全民游泳自救能力,發展全民游泳運動。
本次游泳教練講習包括地區中小學校老師等共二十五人(含複訓人員)報名參加。在姜茂勝(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考試官兼教練召集人)、江秀春(中華民國成人泳協救生及游泳教練)、劉宜承(中華民國成人泳協專任教練、2010廣州亞運國家隊教練)三位教練細心指導下,進行包括:中華民國成人游泳運動發展概況。初學游泳教學演練。捷泳、仰泳、蝶泳、蛙泳的技術分析與訓練方法。自救法、踩水、水母漂、仰漂、韻律呼吸、抽筋處理。綜合示範教學等訓練課程,以及綜合座談與問題解答。
參與學員認真學習游泳教練技術及游泳教學方法,以充實游泳教練專業知識與技能。在經過三天的學科、術科練習並驗收訓練成果,除了一人未參加術科教學測驗外,共有二十四人取得丙級游泳教練證(含換證)。
體育場表示,本次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計畫暨建立教練三級制度教練課程授課。本縣所屬各中、小學,全校6班以下,至少派1名教師參加;全校7班以上,至少派2名教師參加;若實際上課教師已有游泳教練證可免派,若無游泳教練證務必參加;教育處會將執行情形納入校務評鑑及校長評鑑。教練講習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及格。參加教練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未實際執行實習教學8小時者(以國中、小學生為對象,並取得實習教學證明),則不發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