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試所契作高粱 7/30前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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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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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農友們請注意!農試所正式公告106年秋季高粱契作申報作業事項,請有意契作的農友們在七月三十日前申辦,並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種植,以免錯失播種季節、無法收成請領補助。
農試所表示,此次契作作業依金門縣「高粱、小麥雜糧契作實施要點辦理,受理地點於轄區各鄉鎮公所或農試所。至於契作相關表格與契作切結書請逕向各轄區鄉鎮公所領取或至農試所辦理線上申報(農戶申報其地號、面積應確實,各類地權資料檢附完備,且應於申請時間內如期申報。),在申請期限方面,契作申報作業自即日起至今年七月三十日止,請農友們在上班時間接受登記;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農試所提醒。農戶種植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始得申請契作,爾後若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異議而發生爭議等情事,由申報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租賃公有地應依農耕使用,取得租賃契約書,始得申請契作,如有私自種植公有地一經發現,將依佔用公有地送有關單位究辦,並自負法律刑責。
另外,各申報農戶應於今年八月卅日前完成種植,逾期不予受理。地區種植高粱契作農戶在採收十天前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受抽測農戶農藥殘留合格者,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若檢測不合格者,農試所即於採收前三日通知農戶到場採樣複驗,動植物防疫所於複驗日起二日內完成檢驗,若仍然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
關於高粱採濕穀收購,農試所將於農友收割時派遣人員全程監割,待預運送時簽証認証單,農戶需於一小時內直接運送至縣農會瓊林穀物乾燥中心,烈嶼鄉直接送至該區農會過磅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