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照顧租屋縣民 縣府加碼補貼租金
金門縣政府配合內政部租金補貼政策,為照顧更多縣民,考量地區租屋水準逐年提高、照顧無力購屋之家庭,針對租金補貼加碼,只要符合資格者,每戶每月補貼金額由原本3,000元增加為5,000元。若申請人生育有2名以上未成年子女或為本縣列冊之低收入戶,各再加碼1,000元,其補貼金額以實際租屋契約金額核計,每戶最高補貼金額為7,000元。
縣府建設處表示,今年內政部提供金門地區210戶租賃房屋之租金補助,符合內政部租金補貼之資格條件方可申請,其除須設籍於金門且租屋地點需在金門,其他資格規定如下:
一、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家庭組成之一:1.有配偶。2.單身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戶籍。3.單身年滿四十歲。
三、符合以下家庭年收入標準:1.106年度家庭年收入標準不超過87萬元。2.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3萬6,015元。3.動產限額不超過60萬(家庭成員4人以內計算,每增加一人動產標準增加15萬)。4.不動產限額不超過375萬。
四、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
除租金補貼外,內政部也針對購置住宅貸款及修繕住宅貸款提供相關利息補貼補助,7月21日開始受理申請,至今年8月31日截止,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於期間內向縣府索取申請書,或自行於申請期間上營建署網站下載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1樓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若對此申請尚有疑問之民眾可逕洽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082-312877)詢問,或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右側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作業規定及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