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提高修復獎助 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再躍進
有感保存傳統建築之重要性,縣長陳福海在本屆議會支持、同意修正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規定下,順利將傳統建築修復獎助總額再提高至新台幣300萬元,為這項深受民間期待的本縣傳統建築風貌維護注入一劑強心針。
據了解,金門縣府自民國90年起,接受民眾申請本縣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之獎助,獎助金額不得超過實際費用之百分之五十,獎助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50萬元整,後因應物價調整及修復規模,逐年將獎助總額提高為新台幣160萬元、200萬元及250萬元整。
考量物價波動等因素,新修正的自治條例也順勢將最高修復獎助總額提高至新台幣300萬元,且經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審議具保存價值之廟宇、祠堂或其他性質特殊建築物,其補助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並以一次為限,新修正的自治條例不僅提高了鄉親申請傳統建築風貌保存誘因,也為縣府致力維護僑鄉閩南文化的苦心贏得更多的掌聲。
陳福海指出,金門擁有源遠流長的閩南文化,迄今保存完好的四千餘棟傳統建築係閩南文化的具體呈現,也是全體人類的重要瑰寶,亦是金門文化的重要載體,保存傳統建築文化空間及其承載的多元多樣文化,一直是金門縣政府的施政主軸,縣府自民國90年2月12日至103年底,計補助完工470棟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獎助金額計約新台幣5億元,為了加強傳統建築修復的進度及時效,縣府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6年,編列新台幣1億5600萬元,補助完工71棟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獎助金額計約新台幣1億741萬元,另編列活化傳統建築再利用計新台幣2億3000萬元整,編列之經費從上任前平均每年約新台幣3571萬元,增加到每年約1億2867萬元,如果加計民眾出資部分,總共投入新台幣逾15億元以上。
陳福海表示,這些投入可以視為民眾及縣府共同投入努力的心血,這些投入也使本縣傳統建築物得以永續保留,金門縣境內各鄉各村,幾乎都可以見到接受獎助的修繕成果,不僅創造出金門傳統建築文化的延續及數百個工作機會,也為金門整體景觀提供了傳統的文化氛圍。
陳福海強調,為了克服先民遠渡南洋開創事業後,僑匯故鄉建造之傳統建築物,因為無法尋覓所有權人,致為數眾多的傳統建築物頹敗,成為社區環境髒亂點,縣府於106年更訂頒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公共安全與利益管理利用計畫,透過這個計畫及搭配目前執行的傳統建築處理政策,將本縣傳統建築物自頹屋處理、傳統建築風貌獎補助申請、無主傳統建築物修復再利用及歷史建築與古蹟之文化資產保存作一面面俱到的整合。
不僅如此,計畫也佐以金城鎮明遺老街、後浦街區及金沙鎮沙美老街之街區風貌,掌握街區景觀特色,進一步研提整體發展計畫,指認具保存價值之建築物,並提出未來整建之設計準則,使其可以達到新舊融合、和諧多元的景觀風貌,同時也透過居民參與過程,提升空間美學及商業價值。相信透過這些政策,更能維持金門優美的閩南及僑鄉文化,進而連結旅外鄉親的情感及厚植金門的觀光產值。
陳福海進一步表示,所謂人親土親故鄉親,在兼顧金門現代化發展的同時,保存金門特有的傳統建築風貌,是縣府努力的施政重點之一,縣府透過所主導辦理示範點景觀改善工程,以及補助居民辦理建築物改善(含改建、修建或修繕)兩種方式雙管齊下,形塑街區整體特色風貌進而活化街區商業活動,進而創造出更優質的文化底蘊觀光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