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昨拍賣陸抽砂船 2133萬元拍定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昨拍賣大陸籍「遠泰99號」抽砂船,以新台幣二千一百三十三萬元拍定,宣示政府與檢方嚴正執法決心。 (楊水詠攝)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昨天拍賣大陸籍「遠泰99號」抽砂船,總共有十一家進場搶標;經過開標結果,由第六家業者以新台幣二千一百三十三萬元得標。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此舉在宣示政府嚴正執法決心,呼籲大陸抽砂船業者勿心存僥倖,越界盜砂;同時,他也表示地檢署將持續關注金門海岸線退縮及生態的議題。
大陸遠泰99號抽砂船係於今年一月中旬越界盜採海砂,遭海巡署第九(金門)海巡隊查獲後,金門地院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境及刑法第321條三人以上竊盜等罪嫌,在三月判處郭姓等七位大陸人民六到八月不等徒刑,並經駁回上訴,六月判決確定。
金門地檢署表示,金門縣近來飽受國土流失、海岸線退縮之苦;根據縣府民國96到101年度正射影像圖套疊比對調查,海岸線面積退縮已達二十五萬六千六百三十一平方公尺。而,大陸籍人民駕駛抽砂船違法越界,採金門海域海砂是主要原因。
金門地檢署是於昨天下午四時三十分進行拍賣遠泰99號抽砂船之開標及決標,無人以通訊投標方式投標,現場投標情形則十分踴躍,共計有十一組投標者投標,經審查各投標人及保證金等資格,十一件投標書及其相關文件均合格,最後由編號第六標之投標者以新台幣二千一百三十三萬元之價格拍定,比原訂之拍賣最低價額高出一千零三十三萬元。
地檢署表示,此次拍賣是105年七月一日刑法沒收新制施行以來,地檢署所進行的首次沒收變價拍賣;為慎重起見,檢察長特別指示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組成變價拍賣專案小組,共同籌畫本次公開拍賣陸籍抽砂船遠泰99號事宜,除依規定張貼及刊登拍賣公告外,同時為保障投標者之權益以提高投標者之投標意願及投標價格,並特別於拍賣前開放民眾觀覽拍賣物,透過確認拍賣品現況及價值,大幅提高投標者之投標價格。
此件拍賣沒收物案,緣因郭姓等七位大陸人民越界駕駛遠泰99號抽砂船至金門后扁外海二點七浬處,盜採海砂,計五百立方公尺,為金門第九海巡隊查獲,移送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大陸地區人民違法越界抽砂屢禁不絕,無非因其心存僥倖,若可逃過查緝即可獲得暴利,非宣告沒收,剝奪犯罪人之犯罪工具,無以遏止越界盜採海砂之犯罪,為維護國境安全、保護生態環境,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請求宣告沒收「遠泰99號」抽砂船,並獲得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之支持。
地檢署表示,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而判決沒收之理由為: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又違禁物、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因犯罪所生之物之沒收,由於兼具保安處分以杜再犯之性質,仍有共同正犯責任共同原則之適用。
此一案件扣案之大陸籍「遠泰99號」抽砂船一艘,係由郭姓駕駛進入我國公告限制海域且用以抽取海砂之船舶,自屬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又郭姓自承該艘抽砂船為共犯即船東「李○轉」所有,且現仍扣案而無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之情形,自應適用共同正犯責任共同之原則,於被告郭姓等七人所犯罪刑項下併諭知沒收。
地檢署在獲知法院宣告沒收遠泰99號抽砂船確定判決後,立即辦理沒收的刑事執行程序,展開清艙、沒收和鑑價等事宜,並經客觀公正的第三人鑑價公司鑑價之後,認為拍賣最低價額為一千一百萬元,公告拍賣。投標程序結束後,康惠龍表示,拍賣行動在宣示地檢署嚴正執法、保護國土完整及維護海洋生態的決心,並呼籲大陸漁民請勿心存僥倖,越界盜砂。
另,料羅還有兩艘大陸被扣船隻,康惠龍指出,遠泰99號是去年七月刑法沒收新制施行後,全國拍賣抽砂船首例;未來如遇有類似情事,將依相關規定申請沒收,如有財損也會依本例,剝奪犯罪工具和所得。
此外,媒體詢問有人建議做為漁礁的可行性如何?康惠龍說,若是做為魚礁部份,可能要徵詢農委會的意見,還有金門漁政單位的意見,若有適合的地方,才會去考慮,而且要將船內污染物清除,它是不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