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終身責任棄養需付費
犬貓棄養收費制度上路!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金門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將自九月一日正式啟動,未來民眾要把寵物送到收容所,需付3000到5000元不等費用。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金門地區是繼台北、台南、台中、高雄等縣市推動犬貓收容及收費辦法後,基於尊重生命及保護動物並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5項授權規定,落實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強化飼主之責任及因應本縣106年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之配套措施,加強飼主對飼養犬、貓應有之終身責任觀念,使本縣收費標準有所依循並符合法律規範,因此訂定收費標準。
在九月一日之後,飼主送交不擬繼續飼養之犬、貓至縣內收容所將依下列標準收取費用。其一為已絕育之犬、貓,每隻收費新臺幣三千元;未絕育之犬、貓,每隻收費新臺幣五千元。至於不擬繼續飼養前於金門縣公立動物收容處所認養犬、貓,自認養日起六十日內送回收容處所,不予收費。另外,飼主領回被收容之犬、貓,自公告後翌日起算至領回之日止,每隻每日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新臺幣二百元,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算。若犬、貓未完成寵物登記或狂犬病疫苗已逾期者,須先完成寵物登記或狂犬病疫苗補強注射,並完成繳費後,始得將動物領回。
防疫所再次提醒民眾,勿疏縱寵物在外,自九月一日起,經通報捕捉進入收容所之犬貓,飼主領回須繳交每日二百元之管理費用,若經查為民眾棄養之犬貓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防疫所強調,飼養動物一定要做好飼主責任,要替犬貓提供乾淨的飲水、充足的飼料、適當及通風的環境;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及健康,一定要予以栓養或籠飼,切勿任其外出遊蕩,並為寵物辦理登記,許牠一個名份成為家中的一份子,寵物若有遺失或死亡,請攜帶寵物登記證至寵物登記站免費辦理遺失協尋或死亡除戶,愛牠一輩子就不要遺棄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