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環保新運動 限用免費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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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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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性購物用塑膠袋,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將自明(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本縣管制對象約330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本縣環保局呼籲民眾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用實際行動支持環保新運動,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自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本縣管制對象約130家業者)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而本次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本縣新增納管家數約200家業者。
環保局表示,本次修正公告規定取消管制對象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不再排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環保局表示,近期將針對既有1-7類管制對象加強稽查,查察業者是否落實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縣環保局也同時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用實際行動支持環保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