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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購建屋貸款利息補貼 申請要快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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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06年購置或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案,受理申請期限即將於本(九)月十五日截止,符合資格之民眾備妥戶口名簿影本、建物權狀影本、貸款餘額證明、貼足雙掛號郵資回郵信封等相關文件,把握申請機會於受理截止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1樓都市計畫科(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提出申請;申請書可至縣府索取或自行於申請期間上金門縣政府網站下載;若欲知道本貸款詳細內容可至本縣青年安心成家網站(https://hsms.kinmen.gov.tw)查詢。
此項購置或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係針對設籍金門且購買或自建位於金門之住宅的縣民,提供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三百萬元前二年免利息之補貼,預計補助一百六十戶,試辦一年後再行檢討;凡符合申請及作業規定資格者,均可於申請期限內,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親自或以掛號郵寄至金門縣政府建設處1樓都市計畫科辦理,洽詢電話:082-318823轉62398或62327。
縣府建設處表示,開辦的嘉惠青年購建屋優惠貸款利息補貼申請為期一個月時間,旨在為減輕青年居住負擔,申請資格條件:(一)、設籍金門縣二十歲以上至四十五歲以下之縣民。(二)、有配偶或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扶養父母且與父母同戶籍。(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四)、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本縣當年度最低生活費六倍(六萬一千七百四十元)。(五)自建(登記原因欄為第一次登記)或自購(登記原因欄為買賣)之住宅皆可申請,住宅需位於金門。
建設處指出,青年無息貸款縣府已推行多年,因不少縣民反映利息補貼額度不足、本縣自建住宅貸款的需求多卻無補貼等意見。因此,經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後,本年度的方案除原本貸款額度二百萬元提高至三百萬元,並降低申請資格條件之外,更增加自建住宅貸款也可申請,期能有效降低青年購屋及自建住宅貸款的壓力。
縣府提醒說,申辦此項貸款利息補貼之程序,經核定為本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者,應於縣府核發同意補貼函之日起一年內,檢附該同意函洽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逾期者,以棄權論。
此外,本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應以申請人或配偶持有之住宅作為本貸款之抵押擔保品,以及受縣府核定補貼購置或自建住宅貸款之貸款人,如於補貼利息期間將所購置或自建住宅移轉予配偶或家庭成員以外第三人,應主動告知縣府及承貸金融機構,其因怠於告知而得之不當得利應附加利息返還縣府。另,依相關規定情形經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轉入催收款項者,其逾期期間已撥付之補貼利息應返還本府;借款人清償積欠款且恢復正常繳交,縣府自正常繳交起恢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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