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行車安全 取締超速

縣警局適時使用手持式測速設備執法取締超速行駛,以維護行車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鑑於超速是車禍發生的主因,亦是死亡車禍肇事主因,縣警局為了減少地區死亡車禍發生,除於地區易肇事、易超速之路段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外,為遏止部分駕駛人僅於設置固定式測照設備路段減速後即超速行駛,該局於今(一○六)年一月份起至九月份為止即使用手持式測速設備取締到案計229件,並持續要求所屬分局、保安隊及交通隊等單位適時使用手持式測速設備執法取締超速行駛,期能藉由機動靈活之取締超速執法作為,促使駕駛人勿超速行駛,以維護行車安全。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傷亡」,縣警局有感於超速違規駕駛肇事之嚴重性,再加上近年來部分死亡車禍亦是超速行駛所肇致,為了遏止駕駛人超速之違規行為,近年來分別於地區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設置超速照相設備,期藉由執法手段來促使駕駛人勿超速。然部分駕駛人於通過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路段後,隨即加速疾駛而過,為了減少及杜絕駕駛人此類駕駛行為,縣警局已要求保安隊、交通隊及分局所屬各分駐(派出)所、警備隊等結合巡邏守望勤務,運用手持式測速設備,全面取締超速違規行為,加強交通稽查工作,希望駕駛人勿抱持違規超速之僥倖心理,確遵交通安全規則。
縣警局交通警察隊隊隊長黃維章表示,加強取締超速違規行為,是希望藉由執法手段來促使駕駛人勿超速,真正用意在於迫使駕駛人行經這些路段、路口,能確實遵守速限規定等交通規則,而非以取締違規為惟一的目的,因為執法僅是治標作法,治本之道還是需要地區駕駛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如此一來,除可免於遭警方製單舉發外,也才能「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