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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請縣府研議興建大型焚化爐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議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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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縣議會議員提議「建請縣府興建大型焚化爐,以有效處理本縣垃圾問題」,環保局指出,本縣位處離島,興建「大型焚化爐」將受限於垃圾量體減少、土地取得不易等限制因素,以及操作營運成本高、飛灰(含底渣)及空氣污染(含廢水)等問題,至今仍無法興建大(小)型垃圾焚化爐。未來本縣將積極爭取環保署相關補助經費,以設置現地處理設施,解決本縣垃圾處理問題。
金門縣議會第六屆第16次臨時會時,議員李應文以議員提案「建請縣府興建大型焚化爐,以有效處理本縣垃圾問題」,並獲得議員楊永立、周子傑、李誠智的連署支持,該案並經大會決議「送縣府研辦」。
提案中指出,根據環保局資料,金門一天垃圾量約六十七噸,其中離島小金門一天約三噸,全在當地掩埋;大金門本島垃圾約六十四噸,其中十噸廚餘再利用、十二噸瓶罐等回收、十二噸在金門掩埋,三十噸運往高雄市焚化,每噸收取處理費三千七百九十元,並擬再提高至每噸五千零九十七元。
然高雄市政府於一○六年六月起因底渣再利用處理問題暫停收取本縣垃圾,致本縣新塘垃圾掩埋場於七月時堆積千噸垃圾並產生沼氣及發生自燃現象,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健康安全。後雖有台灣其他四縣市焚化爐同意於十月底前協助處理本縣垃圾,後續再協請高雄市代為處理,但本縣的垃圾問題仍然存在未解決。
為更有效處理本縣垃圾問題,建請縣府正視興建焚化爐之問題,畢竟自己的垃圾自己燒才是長久解決之道。
縣府環保局回覆指出,因本縣位處離島地區,興建「大型焚化爐」將受限於垃圾量體減少、土地取得不易等限制因素,另考量興建「小型焚化爐」受限於無發(售)電量效益(降低廠商投資意願)、操作營運成本高、飛灰(含底渣)及空氣污染(含廢水)等問題,故本縣至今仍無法興建大(小)型垃圾焚化爐。
行政院環保署為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業於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行政院核定執行「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將針對離島縣市籍無營運中焚化廠者,編列預算補助前開縣市提昇環保設施效能(包含引進機械分選設施或氣化、厭氧消化等中間處理設備),未來本縣將積極爭取相關補助經費,以設置現地處理設施,解決本縣垃圾處理問題。
縣長陳福海也期許環保局要以前瞻的計畫、創意的思考來解決金門未來的垃圾問題。而垃圾是全民共業,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要從每個人做起,減少垃圾產生量才能減輕垃圾處理壓力並降低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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