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表示,縣府頒佈修訂本縣「擴大傷病患轉診陪同人員交通費補助實施規定」的部分內容,本次修訂重點為,放寬13歲至18歲的嚴重傷病患者赴台就醫之陪同者,1人可申請就醫交通費來回機(船)票票面半價的補助,並自明(107)年1月1日起實施,所需補助經費由金門縣政府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