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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聯服中心召開研修《離島建設條例》工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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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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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假連江縣政府駐台辦事處,召開研商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工作協調會。(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提供)

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假連江縣政府駐台辦事處,召開研商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工作協調會。(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提供)

 離島建設條例於89年4月5日公布施行,隨著時間環境與區域經濟之變遷,已不能整合離島發展實需,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假連江縣政府駐台辦事處召開研商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工作協調會,會中討論在金馬澎三縣以及在台灣北、中、南區各辦理公聽會,廣泛的蒐集民意,同時並請金馬澎三縣政府提出未來地方前瞻發展所需支持性之具體舉措列入修法。
 會議於12日上午召開,由聯合服務中心翁明志執行長主持,包括連江縣政府張龍德秘書長、金門縣政府行政處、澎湖縣政府行政處均出席參加,同時也邀請離島區域合作平臺執行團隊「財團法人台灣大學建築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共同參與。
 翁明志執行長表示,離島建設條例於89年4月5日公布施行,是以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等為宗旨,並設置300億基金,對於各離島基礎建設、交通改善、兩岸試辦通航等方面,助益甚鉅。但是隨著時間環境與區域經濟之變遷,該條例已不能整合離島發展實需,因此各離島縣多有倡議,應該大幅轉型修法,諸如區域經濟之對接措施、社會創新、人才引進、青年創業等輔導策略入法,才能因應現在及未來的發展,有鑑於該條例攸關離島地區之建設與發展,所以召開本次協調會。
 曾參與立法過程的張龍德秘書長提及離島建設條例立法的沿革,並指出,當時立法原意是為振興金馬發展,但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現行法規已有不符時宜的問題,而且立法時,並未像日本沖繩或南韓濟州的特別法,它們屬於原則性的立法,而我們的離島建設條例太過瑣碎,將許多行政命令可達成的事都列入其中,在基本法裡應該要朝委任法的原則,可以將諸多細節問題透過授權方式來達成。
 會議中討論,修法過程應該舉辦公聽會,讓民眾能充份參與,表達意見,金馬澎三縣政府均十分贊同,今年度將在三縣各辦理公聽會,在台灣也將在北、中、南區各辦理一場公聽會,廣泛的蒐集民意,作為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參考,同時並請金馬澎三縣政府針對未來地方前瞻發展宜有構想,並將所需支持性之具體舉措列入修法,不宜僅將特有名詞予以移植,將淪為空洞性之口號,應朝向務實、具體性之方向研議。
 翁明志結論時表示,金馬聯合服務中心主任張景森政委非常關心金馬的建設發展,特別指示要將之列為當前工作重點,本次會議,十分樂意看到澎湖縣也一同加入到本次的工作計畫,金馬澎應該要團結,之後不管是如何修法,由金馬澎所有鄉親、公部門、專家學者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後,將再協商行政院與相關部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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