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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激濁揚清 縣府廉潔楷模簡介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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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發本縣暨所屬員工清廉自持,崇法務實精神,建構機關整體廉能政治之組織文化,維護廉能風氣,以擴大激濁揚清、見賢思齊之示範功能,縣府特別於昨日上午主管會報前,由副縣長吳成典親自公開表揚本年度獲選之廉潔楷模。
縣府政風處指出,辦理廉潔楷模選拔作業,係依據「金門縣政府表揚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之規定,公開提請各機關舉薦符合資格之員工參選,推薦期內計有6機關單位,共計7人獲得舉薦,經由縣府參議李錫隆召集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等主管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辦理評審,評審結果由工務處技正楊沁杭、建設處技正李程遠、消防局隊員李彪龍、地政局科員黃應祥、技佐王又禾等五人獲選。
本次縣府遴選出之廉潔楷模事蹟如下:
工務處技正楊沁杭:執行職務期間均能安守本分、謹言慎行,並依法行政,對於廠商之邀宴均予以拒絕,維持縣府廉潔形象。擔任縣府採購小組稽查員,協助縣府辦理採購稽核業務,稽核各機關有否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之情事,並函知機關辦理改正,避免機關涉及採購缺失態樣,有助於提升縣府採購效率。辦理各項採購業務均能依採購法規程序辦理發包,謹慎擬定投標廠商資格,避免造成違法疏失,並預防可能產生舞弊之情形。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辦理預算書圖審查業務,對於材料之選用是否恰當及工程內容是否過量設計,要求廠商檢討修正,避免材料涉及綁標及設計過當造成浪費公帑,使招標階段得以順利完成發包作業,提升採購效率。於辦理「金門縣環島北路四段(洋山路口至成功路口)道路拓寬工程」設計及採購招標業務,於設計時適時引導設計團隊規劃過程中就道路左側之護岸工程採以較為生態之石籠作法,既不影響民眾灌溉取水使用,又較原設計排樁方案節省工程經費約1750萬元,節省鉅額公帑支出。於辦理「後豐新村公共設施開發工程」於設計過程,設計單位採用舊排水渠道打樁,經適時引導設計團隊,採用石籠渠道改道工法,較原設計方案節省工程經費約700萬元,節省公帑支出。
建設處技正李程遠:主管鄉村整建及城鄉美化計畫核定及考核業務,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於執行職務時積極協助民眾解決問題,現地勘查遇有民眾欲以地方農特產相贈時,均委婉拒絕或以付現購買代之,有助提升公部門清廉形象。運用本身工程專業背景及採購招標經驗,協助處理處內勞務及工程採購事務,有效提升單位採購效率並避免履約執行爭議。
消防局隊員李彪龍:105年度擔任第二大隊金湖地區消防安全檢查專責小組期間,落實各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要求轄內供公眾使用場所依法設置並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定期委託合格消防設備師士辦理場所檢修申報、落實場所防火管理(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及每半年定期實施自衛消防編組)及加強應使用防焰物品場所之查核;針對不合格場所總計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共21件次,針對未能於限期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之場所,總計開立舉發單共4件次。另針對不合格場所於主要入口張貼不合格標示,有效揭示場所安全資訊,以要求轄內公共場所依法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及落實檢修申報、防火管理及防焰規制作業,以落實本縣公共安全維護。在擔任消防安全檢查專責小組期間,有業者利用宗親關係,避免被開罰,惟立於第一線執法人員,隨即回絕,並依法處理;亦有發生在執行檢查過程中,業者欲贈送物品,立即回絕拒收業者所提供之物品。在擔任安檢小組期間能適時協助各類場所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措施,依法執行公務,拒絕關說、餽贈、賄賂等違法不當情事,廉潔可風,有助提昇清廉形象。
地政局科員黃應祥:承辦區段徵收業務,奉公守法,熱心服務,查為徵收工程興工動土典禮需要,洽請廠商製作「米禮盒」150份,惟後於發現宅配送達之「米禮盒」包裝箱內附贈送「太陽餅禮盒」乙盒,即向政風人員反映,經瞭解係廠商感謝本局訂購產品,特另贈送「太陽餅禮盒」乙盒結緣,惟此舉與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未合,爰將「太陽餅禮盒」以郵寄方式退還廠商。
地政局技佐王又禾:擔任測量工作,奉公守法,熱心服務,查承辦某建物第一次測量案時,於通知申請人檢核測量成果圖並用印,申請人為感謝其熱心服務,並肯定其專業效率,特致贈面膜及乳液,王員當場婉拒後,餽贈人未將物品取回,王員乃主動向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並將受贈物品轉贈大同之家。
縣府政風處處長柯偉宏表示,清廉是政府施政的核心價值,廉能政府的建立需要全體同仁一起努力,五位廉潔楷模當選人,他們的廉潔事蹟足堪表率,也希望能藉此達成見賢思齊,激濁揚清的效應,讓更多公務員競相效法,建立一個廉潔與效能兼顧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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