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火警頻傳 林務所籲安全用火
地區自上個月新塘發生森林大火後,數週內又發生幾十起的林區火警,林務所鄭重警告,放火燒毀自己或他人森林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據森林法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此一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至於失火燒毀森林,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如係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還可處十年有期徒刑,且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金門林務所表示,時序進入秋冬乾燥季節,秋高氣爽氣候涼爽適合民眾出遊踏青、登山旅遊,提醒進入森林遵守「不隨便引火、不拋棄菸蒂、不焚燒垃圾」、「要小心火種、要注意用火安全、要熟記保林防火專線」三要三不要原則,多一分注意與關心,共同守護金門的豐富景觀資源。
林務所強調,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隨著時節,逐漸進入乾燥季節,發生森林火災風險增高,森林火災的防範不可輕易鬆懈,因為一點星火都可能造成森林大火,燒燬整片森林,導致生態環境破壞,造成重大的資源損失。林務所特別提醒民眾,於山林間進行戶外活動時,需特別注意用火安全,避免隨地拋棄菸蒂,如必要用火也一定要確認火源、火種完全熄滅後才能離開,維護森林資源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金門地區的森林火災多為引火燒墾、吸菸不慎、炊煮、掃墓燒冥紙、焚燒垃圾等人為故意或疏失所引發的,金門地區曾發生過數起的林業火災,還曾有過出動空勤隊抵金滅火的記錄,這些受災地區多為海岸防風林帶,包括田埔、狗嶼灣、珠山一帶都曾有過林區火災,由於林區火災嚴重損害地區森林資源,更引發風沙塵害、污染空氣,對地區的水土保持、環境綠化及造氧固碳的工作影響甚深。
林務所呼籲,為因應乾燥季節的來臨,請民眾們在森林內活動時皆能特別小心用火,並勇於檢舉森林縱火犯罪行為,讓珍貴的森林資源在你我攜手呵護下,能使青山常在、綠水常流,有效發揮水土保安與淨化環境等公益功能,民眾如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119前往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