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成果申報 環局辦說明會

環保局在縣府資訊電腦教室辦理「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申報說明會」。 (環保局提供)
金門縣受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單位共89處,各單位應於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前以網路方式申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及次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提報,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為協助各單位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員提高對系統操作之熟悉度,日前在金門縣政府資訊電腦教室辦理「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申報說明會」,以達落實環境教育政策之推動,並提升整體環境教育之成效。
說明會課程包括了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申報作業及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系統操作說明,幫助各單位環教承辦人員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能夠順利完成每年度的環境教育計畫提報與成果申報。
環保局表示,希望透過辦理輔導說明會之方式,促使各單位環教承辦人員瞭解環境教育執行申報,及提報作業時所須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使與會人員於說明會結束後,可清楚瞭解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與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