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人初、複訓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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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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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消防法,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將開班辦理一項「防火管理人初、複訓」教育訓練課程,12月13日至15日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即日起受理電話、傳真或線上報名,歡迎各事業單位防火管理人踴躍報名接受訓練,報名洽詢電話(02)2361-2119。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為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法第13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為此委由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訂於106年12月13日至15日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即日起受理電話、傳真及線上報名,相關聯絡資訊如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5樓之3。電話:(02)2361-2119。傳真:(02)2361-6915。網址:http://www.119fire.org.tw。E-mail: feaf@ms24.hinet.net。
消防局表示,本次訓練課程假國立金門大學進行,初訓日期為12月13、14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設備操作、防火避難設施檢查、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以及消防防護計畫制定等,共12小時的課程;複訓日期為12月15日,內容針對員工教育訓練及防火管理對策進行研討,課程時數共6小時。每期招收之學員人數以50名為限,額滿截止,詳情請見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網頁。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且防火管理人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請金門地區各機關、學校及場所把握機會派員參訓,以利後續推動場所內防火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