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起 辦理台胞證落地簽應攜帶身分證

金門「小三通」海運公司提醒旅客,自12月1日起辦理台胞證「落地簽」,不要忘了攜帶身分證。(民眾提供)
隨著兩岸辦證程序簡化以及金廈生活圈的成型,縣府日前特別轉達廈門五通口岸簽證通知,自12月1日起,在五通碼頭辦理一次性台胞證(落地簽)者,需檢附身分證(或以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替代),未攜帶著一律拒簽。
縣府觀光處提醒,鄉親欲赴大陸旅遊,應事先辦妥護照(或金馬證)與台胞證等旅行文件,並於出發前確認是否攜帶在身,如需辦理台胞證落地簽者,自12月1日起,則應確實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往來兩岸的遊客要特別留意,以免白跑一趟。
此外,台胞證為赴大陸重要旅行文件,應妥為保管與提高警覺性,慎防遺失或被竊,以免造成旅途不便與困擾,影響行程與旅遊興致,若鄉親在大陸地區遭遇急難事件,可撥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0886-2-2533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