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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修訂 落實環保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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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落實空污治理,將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加嚴10年以上汽車排氣標準,違規者可處1,500元至6萬元罰款,以督促車主善盡車輛保養之責,或早日淘汰高污染的車輛。
本縣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因應國內環境現況,落實空污治理,積極推動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並參考模式推估移動污染源貢獻占30~37%結果,研擬加強使用中車輛管制,未來對出廠10年以上汽車,將視空氣品質狀況及技術可行性等要件,加嚴其適用之廢氣排放標準,違反規定者將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藉此督促車主落實車輛應有之維護保養,或盡早汰除高污染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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