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減少污染 環保局補助汰舊大型柴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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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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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柴油車排放污染物,行政院環保署在106年8月公布了「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和「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補助車主淘汰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或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本縣已約有40位車主提出淘汰申請,因補助經費來自中央,如果中央經費不足將不予補助,為了讓大型車車主了解補助資訊,環保局在昨(26)日上午10時於環保局會議室辦理「金門縣老舊大型柴油車汰除與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說明會」,如有相關問題歡迎逕洽環保局(電話:082-336823#214陳先生或082-336193陳小姐)。
環保局指出,依據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設籍本縣柴油車約有3,500多輛,本縣一期(指82年6月30日以前出廠)、二期(指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出廠)大型柴油車(係指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約602輛,車齡平均超過24年,若全數汰除後,每年可削減各項空氣污染物合計可達786.5噸,若再加上本縣三期大型柴油車約153輛,全數加裝濾煙器後,預估每年減少PM2.5排放量9.22噸。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為鼓勵優先配合車主,於107年12月10日前申請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淘汰補助的車主可獲得5萬至40萬元補助款,而於107年12月11日後申請的車主補助金額則降為3萬至35萬元。三期大型柴油車加裝經環保署核定之濾煙器,經檢測符合補助資格後,以3期方式核撥補助款,加裝濾煙器後的柴油車可符合五期排放標準或黑煙去除率80%以上。